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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明确2013年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军队退休干部等人员缴费标准的通知
时间:

2014-02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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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

筑人社通[2013]9号


关于明确2013年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军队退休干部等人员缴费标准的通知

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:

根据《关于贵阳市安置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通知》(筑劳通[2006]4号)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,经研究决定,对移交市及各区、县(市)安置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、无军籍退休职工等人员,2013年医疗保险费按人均18908元/年·人标准筹集,由市及各区、县(市)安置管理部门一次性全额缴给市、区(县、市)社会保险经办机构。

特此通知。

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3年1月6日

抄送: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

贵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

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1月6日印发